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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倫敦煙霧事件,以及倫敦煙霧事件發生於哪一年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世界著名的八大環境汙染事件是:
1、馬斯河穀煙霧事件
1930年12月1日至5日,時值隆冬,大霧籠罩了整個比利時大地。比利時列日市西部馬斯河穀工業區上空的霧特別濃重。第三天開始,在二氧化硫(SO2)和其他幾種有害氣體以及粉塵汙染的綜合作用下,河穀工業區有上千人發生呼吸道疾病。
2、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
1940年至1960年間發生在美國洛杉磯的有毒煙霧汙染大氣的事件。光化學煙霧是大量聚集的汽車尾氣中的碳氫化合物在陽光作用下,與空氣中其他成份發生化學作用而產生的有毒氣體。這些有毒氣體包括臭氧、氮氧化物、醛、酮、過氧化物等。
3、多諾拉煙霧事件
1948年10月發生在美國多諾拉鎮。隨著大氣中的煙霧越來越厚重,空氣中散發著刺鼻的二氧化硫(SO2)氣味,令人作嘔。並且空氣能見度極低,隨之而來的是小鎮中約6000人突然發病,20人死亡。
4、倫敦煙霧事件
1952年12月發生在英國倫敦,主要汙染物是煙塵及二氧化硫。1周之內死亡人數比往年同期多4000人,45歲以上死亡數為平時的3倍,1歲以下嬰兒死亡數也增加1倍,急診病人和入院治療患者大增。
5、四日市哮喘事件
1961年發生在日本東部海岸的四日市市。四日市市自1955年以來,相繼興建了3家石油化工聯合企業,在其周圍又擠滿了十餘個石化大廠和一百餘個中小企業。石油冶煉和工業燃油產生的廢氣,嚴重汙染了城市空氣。1961年,四日市市哮喘病大發作。
6、水俁病事件
1953-1956年發生在日本水俁灣,是最早出現的由於工業廢水排放汙染造成的公害病。工廠含甲基汞的廢水排入水俁灣使海魚體內含甲基汞,當地居民食海魚而出現症狀,1972年統計患者達180人,其中50多人死亡。
7、痛痛病事件
1955-1972年發生在日本富山縣神通川流域。痛痛病是河岸的鋅、鉛冶煉廠等排放的含鎘廢水汙染了水體,使稻米含鎘。食用含鎘的米和水,不斷出現“痛痛病”患者,主要見於絕經期婦女。1972年3月統計患者已經超過280人,死亡34人,有100多人出現可疑症狀。
8、米糠油事件
1968年3月發生在日本北九州市、愛知縣,是由POPs所造成的典型汙染事件。至1977年,因此病死亡人數達數萬餘人,1978年,確診患者累計達1684人。
發生1952年倫敦煙霧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燃煤產生的二氧化硫和粉塵汙染,間接原因是開始於12月4日的逆溫層所造成的大氣汙染物蓄積.燃煤產生的粉塵表麵會大量吸附水,成為形成煙霧的凝聚核,這樣便形成了濃霧.另外燃煤粉塵中...
倫敦煙霧事件的主要汙染物為二氧化硫和煙塵。倫敦煙霧事件指的是,在1952的年12月,由於倫敦上空受反氣旋的影響,大量工廠和居民燃煤排除的廢氣無法擴散,導致倫敦被濃煙籠罩,此次事件成為20世紀是大環境公害事件之一。
倫敦在哪裏
倫敦在英國,是英國的首都,與紐約和香港並成為“紐倫港”,是世界第一大金融中心。
倫敦是英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金融中心,是一座全球領先的世界級城市以及全球化的典範。
倫敦是全世界博物館、圖書館、體育館數量最多的城市,是世界上唯一舉辦過三次奧運會的城市。
霧霾汙染也曾經困擾倫敦,根據《生命時報》駐倫敦記者的報道,我們也許可以看到治理霧霾汙染的一條出路。為什麽倫敦霧霾,以下就是我給你做的整理,希望對你有用。
倫敦霧霾的原因
形成倫敦煙霧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燃煤產生的二氧化硫和粉塵汙染。燒煤的工廠排放的大量濃煙、汽車排放的機油廢氣和從歐洲大陸飄過來的汙染雲,都令倫敦的空氣質量變得很差。當年的倫敦,工業排汙量非常大,每天都有1000噸的濃煙從煙囪中飄出來,排放2000噸二氧化碳(CO2)、140噸鹽酸和14噸氟化物。更為嚴重的是,燃煤粉塵中含有三氧化二鐵成分,可以催化另一種來自燃煤的汙染物二氧化硫氧化生成三氧化硫,進而與吸附在粉塵表麵的水化合生成硫酸霧滴,混合了水蒸氣之後,就形成了800噸的硫酸。家庭燒煤也加劇了大氣汙染。在集中供暖時代之前,寒冬的倫敦,數以萬計的家庭隻能燒煤取暖。由於戰後經濟困難,政府將優質煤出口國外,而倫敦人則燒劣質煤,汙染更為嚴重。當空氣不流通的時候,這些汙染嚴重的黃煙就被“困在倫敦上空”,便形成了濃霧。這些硫酸霧滴吸入呼吸係統後會產生強烈的刺激作用,使體弱者發病甚至死亡。倫敦煙霧事件的間接原因是開始於12月4日的逆溫層所造成的大氣汙染物蓄積。
隨後的1956年、1957年和1962年等倫敦又連續發生了多達十二次嚴重的煙霧事件。20世紀70年代中期,倫敦的“霧日”逐年減少,1980年則進一步下降。目前,倫敦有毒煙霧已銷聲匿跡,並成為全球的生態之城。
倫敦霧霾的治理措施
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1953-1960)。英國政府1953年成立了由比佛爵士領導的比佛委員會(the Beaver Committee),專門調查煙霧事件的成因並製定應對方案。在比佛委員會的推動下,1956年英國出台專門針對空氣汙染的《清潔空氣法》。該法提出禁止黑煙排放、升高煙囪高度、建立無煙區等措施,並且在控製機動車數量、調整能源結構等方麵做出了很多努力。同時,清潔空氣委員會(Clean Air Council)成立,負責監督空氣汙染的改善情況,並從對空氣汙染治理有經驗、有學識或有責任的人那裏獲取空氣汙染治理建議。具體的管理措施包括由地方政府負責劃定煙塵控製區,改造家用壁爐,更換燃料,禁止黑煙排放;設立獎懲機製,對控製區內進行壁爐改造的合理費用,由地方政府補貼至少70%,而對違反條例的人員則依情節處以10-100英鎊罰款或最高3個月的監禁。1960年,倫敦的二氧化硫(SO2)和黑煙濃度分別下降20.9%、43.6%,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階段是顯著削減階段(1960-1980年)。1968年,英國政府對《清潔空氣法》進行了修訂和擴充,賦予負責控製大氣汙染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部長更多權限,包括出台新的鍋爐顆粒物和煙塵排放限值的權力,和可以強製要求地方政府設立新的煙塵控製區的權力。1974年,政府頒布《汙染控製法》(Control of Pollution Act),規定機動車燃料的組成,並限製了油品(用於機動車或壁爐)中硫的含量。這一階段最核心的措施,就是大幅擴大了煙塵控製區的範圍。到1976年,煙塵控製區的覆蓋率在大倫敦地區已達到90%。倫敦空氣中SO2和黑煙的濃度在第一階段還略有波動,但到了第二階段,整個城市的空氣質量便有了顯著改觀,SO2和黑煙的濃度在短期內均大幅下降,10年降幅超過80%。到1975年,倫敦的霧霾天數已經從每年幾十天減少到15天,1980年降到5天。
第三階段是平穩改善階段(1980-2000),倫敦大氣控製與治理的重點已從控製燃煤開始逐步轉向機動車汙染控製。政府陸續出台或修訂了一係列法案,如《汽車燃料法》(1981年)、《空氣質量標準》(1989年)、《環境保護法》(1990年)、《道路車輛監管法》(1991年)、《清潔空氣法》(1993年)、《環境法》(1995年)、《國家空氣質量戰略》(1997年)、《大倫敦政府法》(1999)、《汙染預防和控製法》(1999年)。這使得倫敦大氣汙染治理的法律法規更加完善。
第四階段是低碳發展階段(2001年至今),此時倫敦的空氣質量和20世紀50年代相比,已經有了巨大的改善,SO2和黑煙濃度分別下降84.2%和47.4%,都不再是倫敦的主要汙染物。2002年,倫敦市長經過廣泛谘詢後發布了倫敦的空氣質量戰略,其中詳細說明了倫敦要如何達到國家空氣質量目標。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中首次正式提出低碳經濟概念,提出將於2050年建成低碳社會。此後,倫敦的空氣質量戰略在2006、2010年進行了兩次修訂。目前,倫敦空氣質量控製的重點是機動車汙染控製,而主要汙染物是二氧化氮(NO2)和PM10。低層空氣中煙的汙染有93%得到控製,酸雨的危害已基本消除。今天的倫敦,已成為一座“綠色花園城市”,並榮登吸引全球遊客最多的城市之榜首。
倫敦霧霾的經驗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係,依法治理霧霾
倫敦曾經嚴重的大氣汙染引起英國各界的高度重視。具體表現在:(1)依法治霾。1956年,在著名的《比佛報告》 (The Beaver Report)推動下,英國頒布了世界上首部空氣汙染防治法案——《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在此基礎上,20世紀60-70年代,英國主要采取“末端治理”來治理空氣汙染。除了不斷完善《清潔空氣法》,1968年以後,英國又相繼出台《汙染控製法》(1974)、《汽車燃料法》(1981年)、《空氣質量標準》(1989年)、《環境保護法》(1990年)、《道路車輛監管法》(1991年)、《清潔空氣法》(1993年修訂)、《環境法》(1995年)、《大倫敦政府法案》(1999)、《汙染預防和控製法案》(1999年)及《氣候變化法案》(2008)等一係列空氣汙染防控法案,對其他廢氣排放進行嚴格約束,製定明確的處罰措施,以控製倫敦的大氣汙染。英國根據國情,走以“立法為主,補貼為輔,全麵推進,最終建立低碳社會”的模式,把建立低碳社會提升為基本國策。英國政府承諾,到2020年,將削減26-32%的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將實現溫室氣體減排80% 的長期目標。(2)製定國家戰略,指導治理霧霾。從1995年起,英國又製定了國家空氣質量戰略,規定各個城市都要進行空氣質量的評價與回顧,對達不到標準的地區,政府必須劃出空氣質量管理區域,並強製在規定期限內達標。歐盟要求其成員國2012年空氣不達標的天數不能超過35天,不然將麵臨4.5億美元的巨額罰款。為了符合標準,早在2003年,倫敦市政府開始對進入市中心的私家車征收“擁堵費”,以此來改善公交係統發展。隨後英國提出《能效:政府行動計劃》(2004)、《氣候變化行動計劃》(2005)、《英國可持續發展戰略》(2005)、《低碳建築計劃》(2006)、《退稅與補貼計劃》(2007)、《英國能效行動計劃2007》、《國家可再生能源計劃》(2008)及《低碳轉型計劃》(2009)等一係列計劃與政策的出台,彰顯了英國政府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態度與決心。尤其是2009年低碳轉型計劃》勾畫出英國政府發展低碳經濟的國家戰略藍圖,目標是到2020年,英國的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34%,120多萬人從事綠色職業;700萬棟房屋進行節能改造,150多萬戶家庭將得到政府資助自產清潔能源;40%的電力將來自低碳能源;新車的平均碳排放量將減少40%。由於英國的大力推動,近年低碳經濟的理念在全球迅速傳播,並得到廣泛的認可。(3)加大財政投入。2009年英國政府撥款32億英鎊用於住房的節能改造,對那些主動在房屋中安裝清潔能源設備的家庭進行補償,預計將有700萬家庭因此受益。2009年4月,布朗政府宣布將“碳預算”納入政府預算框架,使之應用於經濟社會各方麵,並在與低碳經濟相關的產業上追加了104億英鎊的投資,英國也因此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公布“碳預算”的國家。(4)構建協同配合的政策體係。英國在利用氣候變化稅、排放貿易機製等政策工具及低碳交通、“清潔煤炭”、碳預算等計劃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各種政策工具與計劃的特色,組成相互聯係、相互作用的有機政策計劃體係,低碳技術研發推廣計劃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已初步形成以市場為基礎、以政府為主導、以全體企業、公共部門和居民為主體的“低碳經濟”互動體係,促進低碳經濟轉型,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5)設立各種專項基金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碳基金” 作為由英國政府利用每年大約有6600萬英鎊的氣候變化稅作為投資、按企業模式運作的商業化基金,有力地促進英國商業和公共部門減排CO2,加大投資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術。2008年英國政府啟動“環境改善基金”,可以將政府對低碳能源和高能效技術示範和部署的支持以及對能源與環境相關的國際化發展結合起來,提供相應的基金資助。為了在綠色運輸和能源項目中加大投資,2010年3月英國設立10億英鎊(7.49億歐元)綠色能源基金,改造運輸體係使用清潔燃料,提升低碳能源(如風能、海洋波浪能和太陽能)的利用,為數千人創造新的工作崗位。
(二)利用清潔能源等技術,大力發展低碳經濟
倫敦煙霧事件發生時,倫敦的煙塵最高濃度達4460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平均濃度達到3830微克/立方米。1950年代,倫敦的有關部門通過對大氣汙染源進行分析,發現汙染物主要來自工業及家庭燃煤,因此,他們除了劃定“煙塵控製區”,區內的城鎮隻準燒無煙燃料外,還決定增加清潔能源比例,推廣使用無煙煤、電和天然氣,減少煙塵汙染和二氧化硫排放;冬季采取集中供暖;發電廠和重工業設施被遷至郊外;政府采用補貼的辦法幫助居民改造燃具,而且要求市區和近郊區所有的工業企業都不準用煤炭和木柴作燃料,其產生的廢氣也均須利用物理和化學方法加以淨化,達標後才可排出等。英國還大力發展監控技術,建立大氣監測網。自1961年開始,英國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了一個由450個團體參加的大氣監測網。監測網有1200個監測點,平均每小時對煙塵與二氧化硫采樣一次,每月測降塵量一次,其中倫敦、愛丁堡、謝菲爾德三個城市被列為重點監測區。再加上環保技術的推廣應用等,對控製倫敦的大氣汙染和環境保護起到了重要作用。
伴隨著英國空氣質量的改善,英國的能源結構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1965年燃料構成中煤炭的比例為27%,電和清潔氣體燃料占24 5%,燃料油為43%;1980年煤炭僅限於遠郊區工廠使用,比例進一步減少到5%,電和清潔氣體燃料提高到51%,燃料油為41%。尤其是煤炭占總能源消耗的比例,從1948年的90%下降到了1998年的17%,而天然氣的占比卻從0上升到了36%。2003年,英國首次正式提出低碳經濟概念,將於2050年建立低碳社會。2008年英國頒布《氣候變化法案》,政府承諾到2020年將削減26%-32%的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將實現溫室氣體的排量降低60% 的長期目標。2009年英國政府公布發展低碳經濟的國家戰略藍圖,大力發展新能源。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應中要占15% 的份額,其中40%的電力來自低碳領域(30% 來源於風能、波浪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10% 來自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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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環境汙染事件被稱為八大公害事件,具體如下:
1、比利時馬斯河穀煙霧事件
1930年12月1日-5日,比利時的馬斯河穀工業區,外排的工止有害廢氣(主要是二氧化硫)和粉塵對人體健康造成了綜合影響,其中毒症狀為咳嗷、流淚、惡心、嘔吐,一周內有幾千人發病,近60人死亡,市民中心髒病、肺病患者的死亡率增高,家畜的死亡率也大大增高。
2、美國洛杉磯煙霧事件
1943年5月-10月,美國洛杉磯市的大量汽車廢氣產生的光化學煙霧,造成大多數居民患眼睛紅腫、喉炎、呼吸道疾患惡 化等疾病,65歲以上的老人死亡400多人。
3、美國多諾拉事件
1948年10月26日-30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多諾拉鎮大氣中的二氧化硫以及其他氧化物與大氣煙塵共同作用,生成硫酸煙霧,使大氣嚴重汙染,4天內的居民患病,17人死亡,其中毒症狀為咳嗽、嘔吐、腹瀉、喉痛。
4、英國倫敦煙霧事件
1952年12月5日-8日,英國倫敦由於冬季燃煤引起的煤煙形成煙霧,導致5天時間內4000多人死亡。
5、日本水俁病事件
1953年-1968年,日本熊本縣水俁灣,由於人們食用了海灣中含汞汙水汙染的魚蝦、貝類及其他水生動物,造成近萬人中區神經病患,其中甲基汞中毒患者283人中有66人死亡。
6、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
1955年-1961年,日本的四日市由於石油加工和工業燃油產生的廢氣嚴重汙染大氣,引起居民呼吸道疾病患劇增,尤其是使哮喘病的發病率大大提高。
7、日本愛知縣米糠油事件
1963年3月,在日本愛知縣一帶,由於對生產米糠油業的管理不善,造成多氯聯苯汙染物混入米糠油內,人們食用了這種被汙染的油之後,釀成有1.3萬多人中毒,數十萬隻雞死亡的嚴重汙染事件。
8、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
1955年到1968年,生活在日本富山平原地區的人們,因為飲用了含鎘的河水和食用了含鎘的大米,以及其他含鎘的食物,引起“骨痛病”,就診患者258人,其中因此死亡者達207人。
光化學煙霧
開放分類: 化學、環保、大氣、環境
氮氧化物(NOx)主要是指NO和NO2.NO和NO2都是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氮氧化物和碳氫化合物(HC)在大氣環境中受強烈的太陽紫外線照射後發生光化學反應而產生二次汙染物,這種又一次汙染物和二次汙染物的混合物所形成的煙霧現象,稱為光化學煙霧.
光化學煙霧是由汽車、工廠等汙染源排入大氣的碳氫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等一次汙染物,在陽光的作用下發生化學反應,生成臭氧(O3)、醛、酮、酸、過氧乙酰硝酸酯(PAN)等二次汙染物,參與光化學反應過程的一次汙染物和二次汙染物的混合物所形成的煙霧汙染現象叫做光化學煙霧.
光化學煙霧的成分非常複雜,但是對動物、植物和材料有害的是臭氧、PAN和丙烯醛、甲醛等二次汙染物.人和動物受到主要傷害是眼睛和粘膜受刺激、頭痛、呼吸障礙、慢性呼吸道疾病惡化、兒童肺功能異常等.
植物受到臭氧的損害,開始時表皮褪色,呈蠟質狀,經過一段時間後色素發生變化,葉片上出現紅褐色斑點.PAN使葉子背麵呈銀灰色或古銅色,影響植物的生長,降低植物對病蟲害的抵抗力.
臭氧、PAN等還能造成橡膠製品的老化、脆裂,使染料褪色,並損害油漆塗料、紡織纖維和塑料製品等.
毒物產生過程
20世紀40年代,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首先發現了光化學煙霧.1951年A.J.哈根最先指出臭氧(O3)是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和空氣的混合物通過光化學反應生成的.以後F. W. 溫特發現臭氧與不飽和烴(如汽車廢氣中的烴類)的化學反應產物跟洛杉磯煙霧有相同的傷害效應.形成臭氧的活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的主要來源是汽車排放的尾氣.
通過對光化學煙霧形成的模擬實驗,已經初步明確在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相互作用方麵主要有以下過程:
1、汙染空氣中NO2的光解是光化學煙霧形成的起始反應.
2、碳氫化合物被HO、O等自由基和臭氧氧化,導致醛、酮、醇、酸等產物以及重要的中間產物RO2、HO2、RCO等自由基的生成.
3、過氧自由基引起NO向NO2的轉化,並導致O3和PAN等的生成.
光化學反應中生成的臭氧、醛、酮、醇、PAN等統稱為光化學氧化劑,以臭氧為代表,所以光化學煙霧汙染的標誌是臭氧濃度的升高.
光化學煙霧與大氣物理
光化學煙霧的形成及其濃度,除直接決定於汽車排氣中汙染物的數量和濃度以外,還受太陽輻射強度、氣象以及地理等條件的影響.太陽輻射強度是一個主要條件,太陽輻射的強弱,主要取決於太陽的高度,即太陽輻射線與地麵所成的投射角以及大氣透明度等.因此,光化學煙霧的濃度,除受太陽輻射強度的日變化影響外,還受該地的緯度、海拔高度、季節、天氣和大氣汙染狀況等條件的影響.光化學煙霧是一種循環過程,白天生成,傍晚消失.汙染區大氣的實測表明,一次汙染物CH和一氧化氮的最大值出現在早晨交通繁忙時刻,隨著NO濃度的下降,NO2濃度增大,O3和醛類等二次汙染物隨著陽光增強和NO2、HC濃度降低而積聚起來.它們的峰值一般要比NO峰值的出現要晚4-5小時.二次汙染物PAN濃度隨時間的變化與臭氧和醛類相似.城市和城郊的光化學氧化劑濃度通常高於鄉村,但近年來發現許多鄉村地區光化學氧化劑的濃度增高,有時甚至超過城市.這是因為光化學氧化劑的生成不僅包括光化學氧化過程,而且還包括一次汙染物的擴散輸送過程,是兩個過程的結果.因此光化學氧化劑的汙染不隻是城市的問題,而且是區域性的汙染問題.短距離運輸可造成O3的最大濃度出現在汙染源的下風向,中尺度運輸可使臭氧擴散到上百公裏的下風向,如果同大氣高壓係統相結合可傳輸幾百公裏.
經過研究表明,在60( N(北緯)~60( S(南緯)之間的一些大城市,都可能發生光化學煙霧.光化學煙霧主要發生在陽光強烈的夏、秋季節.隨著光化學反應的不斷進行,反應生成物不斷蓄積,光化學煙霧的濃度不斷升高,約3 h~4 h後達到最大值.這種光化學煙霧可隨氣流飄移數百公裏,使遠離城市的農村莊稼也受到損害.
倫敦煙霧事件
開放分類: 災難、汙染、自然、英國、倫敦
1952年12月,倫敦的交通幾乎癱瘓,在煙霧彌漫的第4天,一輛雙層巴士隻能借助於霧燈緩慢地在市區行駛.
1952年,倫敦的警察使用燃燒著的火炬,以便在煙霧中能看清別人,並能被人看到.
素有世界“霧都”之稱的英國倫敦,每當春秋之交,這裏經常被濃霧所籠罩,像是披上一層神秘的麵紗.據統計,倫敦的霧天,每年可高達七八十次,平均5天之中就有一個“霧日”.每當大霧降臨,彌漫的大霧不僅影響交通,釀成事故,還直接危害人們的健康,甚至威脅人們的生命.
與1952年的狀況相比,今天的倫敦是一座淨化的城市.那時候,倫敦有燃煤發電廠,離市中心不遠處有許多工廠.大多數住家用燒煤來取暖.以煤為動力的蒸汽機車拉著一節節列車開進首都.對小汽車和卡車產生的廢氣幾乎沒有控製措施.
1952 年12月4日,倫敦城發生了一次世界上最為嚴重的“煙霧”事件:連續的濃霧將近一周不散,工廠和住戶排出的煙塵和氣體大量在低空聚積,整個城市為濃霧所籠罩,陷入一片灰暗之中.期間,有4700多人因呼吸道病而死亡;霧散以後又有8000多人死於非命.這就是震驚世界的“霧都劫難”.
1952年12月3日清晨,倫敦氣象台報告說,一個氣峰在夜間通過,中午氣溫可達到5.6℃,相對濕度約為70%.對於本地來說,這是個難得的好日子——一個可愛的冬日.
這一天,從北海吹來一股風,吹遍了整個英格蘭,將英國中部的工廠和城市居民住戶中煙囪內冒出來的團團濃霧吹到了九霄雲外,因而空氣變得十分清新怡人.
然而,誰也不會想到災難正悄悄地來臨.
傍晚時分,倫敦正處於一股巨大的高氣壓氣旋的東南邊緣,較強勁的北風圍繞著這個反氣旋順時針吹著.第二天,即12月4日,這個氣旋中心已到了倫敦以西幾百公裏處,沿著通常的路徑向東南方向移動.上午風速變小,雲層幾乎遮蔽了整個天空.時至中午,烏雲把太陽全部遮住,倫敦上空陰霾彌漫,氣象台溫度表的讀數為 3.3℃,相對濕度上升為82%.
12月5日,一個異常的情況出現了.倫敦氣象台的風速表測出了一個非常奇怪的量度——風速讀數完全是靜止的.據當時專家的估計,此時風速不超過每小時3公裏.
倫敦處於死風狀態,空氣中積聚著大量的煙塵,經久不散,風太弱又無法帶走林立的工廠煙囪與家庭排出的各種有害的煙塵.於是,大量的煤煙從空中紛紛飄落,美麗的泰晤士河穀被煙霧籠罩.一位在船上幹活的小徒工,煙霧的入侵使他淚如泉湧;煙霧穿門入室,鑽進了格林威治區的居民家中,使人們痛苦難忍……
霧雲在城市上空懸浮了5天,逐步變得更髒和更有毒.倫敦市中心空氣中的煙霧量幾乎增加了10倍.
煙霧使數千受害者患了支氣管炎、氣喘和其他影響肺部的疾病.最後,到12月10日煙霧散去時,估計已有4000人死亡,其中多數是年長者.
今天,煙霧的主要起因是機動車所排放的廢氣的汙染.像洛杉磯、墨西哥城等大城市內,煙霧一直懸浮在空中.使用無鉛汽油和安裝機車排氣催化轉化器,有助於減少受這種汙染而損害健康的危險.但是,這仍是一個有待解決的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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