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公安局員工被羈押489天】因為一次走錯房間引發與旅店老板的衝突,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員工郭某兩次被起訴,三次一審判刑,二審法院兩次發回重審,直至2020年4月29日,白山中院改判無罪。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了吉林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白山市渾江區人民法院賠償請求人郭某20餘萬元。
國家賠償決定書顯示,郭某於2015年8月18日與單位同事因走錯旅店房間,與旅店老板王某及其妻宋某發生爭吵,之後宋某因右膝蓋部位損傷被評定為輕傷一級。由此,引發一場關於郭某是否犯故意傷害罪的刑事指控。
在此期間,郭某於2017年6月16日被逮捕,2018年4月25日取保候審,又於2019年3月29日被逮捕,2019年9月19日釋放,實際被羈押489天。